栏目导航
戈运龙律师,理学学士、法学学士,三级律师,安徽省律师协会电子商务和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,安徽省法学会会员,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芜湖六安商会秘书长,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……
联系人:戈运龙律师
移动电话:13966013630
电话:0553-3801978 
E-mail:gyl518@sina.com 
地址: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金玺写字楼1601、1602室

“出门旅游就是要受罪的”?跟团游内蒙古草原,71岁老人猝死

 71岁的南京市民吴女士报名跟团到内蒙古草原旅游,家人怎么也没想到,在旅游的第四天吴女士就发生意外倒下了。

事件回放

疲惫不堪的草原游

老人到草原三天就倒下了

今年6月12日,81岁的蒋大爷和老伴71岁的吴女士在位于颂德里5号的南京趣看天下旅行社报名参加了锡林郭勒6日游,团费共7160元,出团时间7月4日至7月9日, 行程为南京-北京-张北-锡林郭勒-天津-南京。

“旅行社负责人雷绍保告诉我, 他会带妻子和岳父岳母一家人跟团一同去,这个团品质有保障的。”蒋大爷说,雷绍保也是南京康必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板,这家公司主要销售老年人保健品, 他已经跟雷绍保买了三年多保健品,所以很信赖他的推荐。

两位老人出游的收据

7月4日,老人跟团乘坐9:35出发的高铁至北京,雷绍保一家果然也在团里。14:08到北京南站后,全团50多名游客被告知要步行一段路找大巴车,这一走就是40多分钟。 “烈日当头,我们拎着行李,走了40多分钟才上车。 那天,北京正处于高温黄色警报,最高气温有38℃。 ” 蒋大爷说,团里大部分都是60岁以上老人,大家直喊吃不消。好不容易上车后,大家坐了4个多小时大巴到达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。

接下来的两天,旅行社安排了元上都遗址博物馆、忽必烈影视城、乌拉斯台沙地腹地无人区、蒙古王私家牧场等行程。几天的舟车劳顿,加上北方草原的低温,吴女士渐感到不适,勉强跟着大部队却愈发难受。 “6日一整天,我老伴没力气去玩,基本上都留在大巴上休息。 游客都下车玩了,车上就她一个人。 晚上住蒙古包,房间里没有热水壶,我们想喝口热水都没办法。 ” 蒋大爷说,他想找导游要热水喝,但没手机号码联络不上,他问了同团几个游客后放弃了。

7月7日早晨,吴女士感到疼痛难忍,在南京导游的陪同下到多伦县人民医院看病,B超显示左肾囊肿,医生建议转到大医院进一步治疗,离得最近的城市有承德、张家口和北京三个选择。中午12点半,蒋大爷的儿子头一回接到旅行社电话。“她说自己是导游,姓王。王导告诉我,‘你母亲在这治不了,要不要转院?’”蒋先生一听急坏了,表示赶紧送人到北京,但 王女士说带的钱不够,没法垫付,让他先付在多伦的治疗费298.2元,以及去北京的救护车费,再送人去。

老人看病的门诊票据

“我用微信转了7100块钱过去,救护车下午2点多才出发。”蒋先生气愤地说,导游难道不该第一时间送人到医院吗,还在算账上浪费时间? 当天下午四点多,老人在去医院途中过世了。

家属质疑

旅行社不负责任

竟然没跟老人签合同

出门才四天,平时身体硬朗的母亲就过世了。蒋先生和家人认为,整个行程路线、交通方式不合理,不适合高龄老人出行,使得老人过度疲劳,诱发疾病。此外旅行社不负责任,竟然没有与老人签合同,老人病了也不及时送医,导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。

“我爸81岁,我妈71岁。这团50多人,大多数是老人。”蒋先生认为,对老年团而言,旅行日程安排宜松不宜紧,但行程太紧凑。出发第一天,在老人们坐了近5小时高铁后,还让大家在烈日下步行40多分钟找接送的大巴车?再接连坐4个多小时大巴到气温较低的草原,老年人肯定吃不消。

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出团通知书,注意事项第10条写明: 游客在了解注意事项和要求后,60周岁以上游客报名请如实填写健康确认书,儿童、70岁以上老年人、孕妇游客必须全程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旅游。

“草原条件比较艰苦,团队行程几乎都在草原及无人区,一旦出问题,不便处理。而旅行社带老人去这些特殊地方前,却不让老人提供健康证明,或提醒购买旅游意外险,或是让儿女知情、陪同。最气人的是, 这家旅行社连个正规合同都没有和我父母签,老人根本不知道合同内容是什么。 ”蒋先生说,他查询到旅行社负责人从2001年起做老人保健品生意,目前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也是保健品公司的员工,掌握大量老人资料。“我父亲到现在还有6盒菌宝没提货,他就是在买保健品的时候被他们推销草原6日游的。”

旅行社回应

事件中没责任

只能补偿老人3万元

母亲过世后,蒋先生和旅行社经过几轮交涉,旅行社始终认为无责。7月23日,旅行社负责人雷绍保主动联系蒋先生商量赔偿,还委托一位周姓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他共同协调。该工作人员说,“ 其实出门旅游就是要受罪的。 这一次老人家的意外,主要是因为自身疾病造成。 旅行社只能说存在瑕疵,但没责任,所以我们只能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补偿老人3万元。”

雷绍保告诉记者,这个团队是各年龄层“混搭”团,有不少七八十岁的老人,但也有中年人。 这种混搭团,行程中的坐车时间、游览时间等方面,难以完全照顾到老年人的出行节奏。

为何出团前不要求老人提供相关健康证明?“现在开旅行社的利润太少了,总不能不收老人吧?”雷绍保说。

为何不与老人签旅游合同?雷绍保的话前后矛盾,“其实我们有电子合同的,但怕老人不会用”“我们也有书面合同,是有人代签的”……当记者询问是谁代签?有老人的授权吗?陪同老人到医院的王导是否有正规导游资质?雷绍保一言不发,不再说话。

律师说法

旅行社对老年群体负有更高的义务

目前,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超过2亿,“银发游”已成为旅游市场开发的潜在热点。 但“痛点”也日益明显,比如老年人旅程中的健康问题,低价团和诱导购物的陷阱问题。

其实,早在2016年9月1日,国家旅游局出台的《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》 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正式实施。作为老年旅游的“国家标准”,《规范》提出:

旅行社应采集老年旅游者详细信息,包括个人健康情况、个人通讯方式、紧急联络人信息,并请老年旅游者当面签字,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需成年直系家属签字,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;

老年游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,连续乘汽车时间不超过2小时;

整个旅游行程应节奏舒缓,包机、包船、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等。

不过,这份《规范》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,并不具备强制性。 对于老年人旅游的“国标”,部分旅行社认为执行难度大而抱有抵触情绪。有的旅行社接到高龄老人时,超过多大岁数坚决不接待;有的旅行社是出门之前签订免责协议,撇清自己的关系。

“对于老人、儿童等特殊群体,旅行社负有更高的义务,出游时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。 ”北京炜衡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封顶认为,作为旅游从业者,应该具有常识和专业知识,考虑到老人的基础疾病并做预案。 对此,一位旅游专家认为,“老人旅游死亡”事件,不该只是一场法律纠纷,只在法律层面上探讨孰是孰非,还应该走出法律场地,探讨另外问题。 

皖ICP备2022000366号

皖公网安备 34020302000219号